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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南京市财政局

        索 引 号:    012948018/2022-71026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7-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  号:     关 键 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做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现将南京考区防疫措施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或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考生,以及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健康管理的;

        3.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提供解除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期满证明的;

        4.考试前7日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5.考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二、考生参加考试的必备条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每场一份,考生签字);

        5.苏康码无异常;

        6.行程卡无异常;

        7.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考试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有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须提前3天到达南京,并提供本人考试前在南京本地的3天3检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突然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4.考点不提供停车及餐饮服务,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及时离开考点。

        5.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本人签名,每场考试提供一份。

        附件: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南京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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