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018/2022-81132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1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中级资格考试;情防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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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日程安排,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3日至5日。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现将防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考前7天内应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考前10天内应无国(境)外旅居史;考生应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在考前3天到达考点所在地后,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考生应在考前打印签署《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下载),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每科考试前考生都应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交《承诺书》。
三、凡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考生现场体温检测低于37.3度,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持有本人“苏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有本人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
四、考试当天持“苏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入场时持绿码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引导至临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判断为非可疑病例的,安排至临时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七、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以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犯罪移送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八、鉴于各考区疫情不同,且可能会在考前出现突发状况,请考生务必关注并遵守所在考区及考点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组织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九、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或拒绝提供《承诺书》,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十、确实因突发疫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9月6日至15日,持相关证明到报名所在地财政局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