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019年8月30日《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工作的公告》要求,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于9月2日-9月30日开展了报名受理工作。10月28日,南京公证处为报名成功的家庭(个人)摇取了顺序号,顺序号在1-1377号的家庭(个人)入围资格审核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个人)的名单在12月31日《南京日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方网站公示。
入围资格审核的家庭中,除审核未通过及主动放弃申购资格外,还有348户家庭因申报材料不全等原因尚未完成审核程序(名单附后)。为确保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工作有序推进,请附件名单中的家庭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5点前,到申报街道完备材料,逾期均视作自动放弃本轮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购资格。
区住房保障部门于2020年2月5日前、市住房保障部门于2020年2月14日前,将按要求提交完备材料、符合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购条件的家庭(个人)的资格审核工作办理完结。2020年2月底,将组织开展首批选房。
特此公告。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