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履责、防控疫情、保障生产 信用提示函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2 11:2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告全市房产领域各类企业(含房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服务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房屋安全鉴定企业及白蚁灭治企业):
当前,正值全市加强疫情防控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的关键期。为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责任,保障贵单位顺利复工复产,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贡献,现就信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企业应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开展生产经营等商业活动。疫情期间,企业的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服从相关复工复产等管理规定、未履行相关信用承诺的,对疫情防控造成不利后果或形成较大风险的,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将会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
企业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为生活物资保供和市场秩序稳定作出贡献的相关良好行为,也会被记录到本企业的信用档案。
部门把认定的企业失信行为和良好行为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后,将依法依规公示、共享并上报国家和省平台,给予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联合失信惩戒惩戒和激励措施。“信用中国(南京)”等网站会对“红黑名单”和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我们也在和您一起克难攻坚,积极落实“稳企十条”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为企业提供信用豁免、信用修复等增信手段,助力企业生产经营。也请你们增强防范信用诈骗等风险意识,避免受到经济损失。
防控疫情、复工复产,让我们共同携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两手抓、两手硬,一起努力,赢得更加诚信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赢得更长久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