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0 17:3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开展第四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符合《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支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租赁房源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30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登陆“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 (网址:http://zlba.njfcj.gov.cn),进入“中央奖补项目”模块。根据平台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补助项目申报表(租赁房源类)》,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报期结束后,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区、市相关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
联系人:王彬
联系电话:84722640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
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