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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直属单位: 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具体实施根据《新城大厦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宁垃分办字〔2020〕32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投放指南》的通知》和《南京市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宣传课件》等文件执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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