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南京市国资委拟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报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聘条件
(一)具备与被审计企业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具有2年以上相应执业经验。涉及上市公司或有发债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
(二)承担市属集团主审或项目组资产累计500亿以上(含)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拥有20名(含)以上在南京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其他参审会计师事务所应拥有15名(含)以上在南京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三)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已完成整改。
(四)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聘;不得以本所名义替他所参聘或借他所资质参聘;不得将中选项目组审计工作整体或部分向他所转包或分包。
二、审计服务内容
(一)集团型公司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和管理建议,并分别出具报告。
(二)项目组各单户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和管理建议,并逐户分别出具报告。
(三)其他需求。
三、其他事项
有参聘意向且符合参聘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公告之日起,在工作日内持本所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原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市国资委财务监督处领取参聘须知及项目分组情况等资料,市国资接收各会计师事务所参聘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周二)上午11∶30。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701室
联 系 人:沈洋
联系电话:025-68786787
南京市国资委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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