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市科技局编制了《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如您对该指引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2022年1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jkwfg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意见反馈)。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