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情况的统计工作,掌握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做好2016年度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救援演练项目类的补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要求
1.各区(开发园区)和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演练项目原则上依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2016〕26号)确定。
2. 2016年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按照《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宁安监联〔2016〕5号)要求,申报主体为应急救援演练主办或承办单位,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演练影像资料、演练评估报告、投资情况及相关证明、资金申请表等。
二、报送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原件送至市安监局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处(新城大厦E座27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68993481@qq.com,联系人:徐仁儿;联系电话:025-83630327,1806177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