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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2018〕52号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28 16:3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将至,汛期即将到来,为切实加强节日和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4月17日和4月24日关于一着不让地抓好“五一”及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示要求的会议精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五一”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加剧,同时汛期强降雨、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多发,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做好“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一线。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各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隐患整治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严防节日及汛期期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年活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安全监管,强化隐患治理

          各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实际,针对节日及汛期特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管控。要以大客流、大车流交通应急管理为重点,加强路面、重要关口、重要时段的巡查管控,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处罚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做好车辆日常检查维护,严禁“带病”运行。要强化对重点船舶以及渡口、水库、通航密集区、旅游区等重点水域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水上客运船舶无证经营和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区域航行等非法违法行为。二要认真抓好“五一”期间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查。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意外。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级旅游部门对本辖区内各类旅游景点进行深入细致排查,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地铁站点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五一”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一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密制定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及时监控和疏导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三要严格抓好消防安全监管,深化“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行动,紧盯春夏火灾防控,持续开展电气火灾安全综合治理。要针对当前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组织力量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车站、码头、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集中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四要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储罐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石油和燃气库区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加强灭火和疏散演练。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置和设施的监控。对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确保安全运行。五要落实非煤矿山企业查改隐患、闭环执法的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油气长输管线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要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六要组织对建筑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针对汛期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严禁只考虑施工成本,冒险就近宿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把防止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作为监控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悬挂物、广告牌,塔吊等的检查,防止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七要加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码头、渡口安全检查。对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其他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严密组织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三、加强联动预警,强化应急准备

          各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做好充分准备和科学安排。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情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相关部门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稳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