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我市将在《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目录(试行)》(宁安委〔2018〕26号)基础上,修订实施《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
本次修订结合全市各区(国家级开发区)产业“禁限控”目录,按照“一板块一目录”的原则,调整各区(国家级开发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禁止、限制和控制适用范围。经征求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和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众可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wxmtalk@163.com邮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王晓明,联系电话:85477762、85477530。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