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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启动中秋国庆期间危化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管控的通知
        责任编辑: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15 15:2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宁应急函〔2021〕号

        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现就启动中秋国庆期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从事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1919日至921日,101日至107日。

        二、管控范围

        本管控措施适用南京市行政区内所有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从事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企业。

        三、危化品、医药企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重点时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日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带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深入一线,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确保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反恐怖防范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区域、危险工艺、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应急人员及物资的准备。合理调配岗位人员,抽调技术骨干落实到重点岗位,严禁重点岗位无证替岗,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生产安全管控。禁止化工(危化品)、医药等高危行业企业装置开停车或重大工艺调整。严格控制油气储罐工艺指标,严防超温、超压、管线超流速操作,严禁超设计值和设防值生产。禁止安排急、难、险、重的生产任务,禁止新改扩项目试运行投产。

        (三)严格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储罐区、库区危险作业管理,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控,尽量避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确因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一律按照最高等级履行审批手续,落实防范措施,并在作业前提前向所在区应急局报备。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本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并确保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五)严格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管控。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8:00)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属地应急局批准。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强化车辆、人员资质查验。

        (六)严格加油站安全管控。加油站应增派工作经验丰富且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上岗,落实24小时双人值守。严格执行加油站长安全负责制,站长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需离开岗位的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在加油作业区等爆炸危险区内严禁使用手机,严禁张贴、设置“微信扫码”“摇一摇”等易误导顾客使用手机的广告、标牌等。加强散装油销售管理,原则上停止散装油销售。

        (七)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企业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要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且责任心较强的管理人员跟班值守,按要求在“181”平台如实填报应急值守人员名单。

        (八)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督促管控措施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局要深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大对辖区企业管控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严格整改到位,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处隐患。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基层和企业。督促辖区内危化品、医药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的管控措施,并报送区应急局备案。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重点,紧盯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强化落实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规程,推进本质安全诊断问题整改落实,严防危化品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局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注重收集本区反映宣传、检查、执法等工作的照片、视频。密切关注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大局稳定。919日至921日,101日至107,实行节日期间日报制度,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局于每14时前报送《节日期间危化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统计表》(附件)

        联系人:李星,联系电话:83630352报送邮箱njszzb@163.com

        附件: 1.市应急管理局“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危化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方案

               2.节日期间危化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统计表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1915


        附件1

        市应急管理局“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危化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方案

        一、时间安排

        919日至921日,101日至107日。

        二、参加人员

        市应急局副局长严卫国;

        市应急局危化处相关同志,相关专家;

        三、行程安排

        1. 919日(周日)上午,督查江北新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检查执法情况;抽查1家危化品、医药企业节日期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郭燕秋、王然)

        2. 920日(周一)上午,督查六合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检查执法情况;抽查1家危化品、医药企业节日期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达庆、孔维武)

        3. 101日(周五)上午,督查江北新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检查执法情况;抽查1家危化品、医药企业节日期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王然、李星)

        4. 102日(周六)上午,督查栖霞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检查执法情况;抽查1家危化品、医药企业节日期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达庆、孔维武)

        5. 103日(周日)上午,督查江宁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检查执法情况;抽查1家危化品、医药企业节日期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郭燕秋、孔维武)

        6. 106日(周三)上午,督查江北新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检查执法情况;抽查1家危化品、医药企业节日期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郭燕秋、李星)

        7. 107日(周四)上午,督查江北新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检查执法情况;抽查1家危化品、医药企业节日期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王然、李星)

        四、相关要求

        1.当日检查和值守人员做好检查的衔接工作和车辆保障;

        2.江北新区、六合区、栖霞区、江宁区、高淳区、雨花台区应急局负责通知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并陪同检查;

        3.当日检查信息与节日期间相关数据表格由当日检查人员汇总填报。


        附件2

        节日期间危化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

        企业数

        出动检查组数

        出动检查人次

        出动专家人次

        隐患情况

        下达执法文书/

        挂牌督办企业数

        责令停产企业数

        立案查处企业数

        移送司法机关起

        处罚金额


        总数

        整改数

        一般

        隐患

        整改数

        重大

        隐患

        整改数

























































































































































        合计

















             填报人:            审核人:               电话:

        注:相关检查在“181”系统内开展,并整改闭环。此表填当日数,不累计。各区应急局于每日14时前报送,当天如有重要工作信息同步报送。报送邮箱njs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