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全系统、各环节”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22 15:2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各相关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全系统、各环节”执法检查要求,根据年度矿山监管监察要点,结合南京实际,决定在全市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 “全系统、各环节”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

        二、审查内容

        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状况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生产规模及资源情况、各生产安全系统状况、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工作等情况。

        三、审查方式

        分企业自审和集中审查2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企业自审。6月中旬前,所有在生产矿山企业对照审查内容,进行自审,并准备审查资料(含文字、表格、图纸);上一级公司要组织人员对所属非煤地下矿山逐个进行现场审查,形成审查报告(主要包括审查概况、审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时间表),并将矿山审查资料和公司审查报告(电子版)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二)集中审查。6月底前,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集中监管力量和有关专家,对在生产矿山逐个进行现场审查,梳理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的意见。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监管监察人员或专家协助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围绕“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持“全系统、各环节”,结合专项整治攻坚提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重点工作开展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整改。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要依法处罚,对企业自审发现且已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问题隐患,可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二)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审查工作,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精心准备审查资料;对于自审走形式、走过场的一律推倒重来,并约谈上一级公司主要负责人。

        (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要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好自审工作;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梳理分析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掌握情况,认真审查企业提交自审材料,对于提交虚假资料的,要责令停产、立案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四)有相关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审查工作,分析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8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转发辖区非煤地下矿山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曹斌、向伟峰,025-83630357;电子信箱:jcc83630357@163.com。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