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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宁应急函〔2022〕50号),经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报告和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核查,现对南京市符合《江苏省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名单进行更新,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和《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宁应急规〔2020〕3号),现予公告(与以往公告不同的,以本公告为准)。不在本次公告中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即日起,暂停招收新学员。
附件:南京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名单(2022年9月).pdf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