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51X/2023-06960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法律服务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2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我市公证行业“四减”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不动产;公证;办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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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证行业“四减”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2年,我市“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站式服务办理继承、接受遗赠等事项1352件,与房产部门互查文书1000件。
一是减跑腿,窗口互派互通。公证机构全面入驻不动产登记大厅,打造全国首家公证门口的登记大厅;在公证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窗口,不让群众多跑腿。
二是减材料,终端互设互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南京公证处设置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公证自助办证机、快捷公证室等设备投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群众在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时,无需携带产权证书,只要通过身份识别即可自助获得相关产权信息。
三是减程序,业务互辅互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非公证继承(接受遗赠)业务中引入公证辅助服务,由公证人员在案件预受理过程中辅助登记人员查验申请材料、开展常规问询,切实降低登记风险。
四是减时限,信息互享互联。房产、公证部门签订不动产登记、公证信息共享及业务合作协议,实现“前台统一受理、中台信息跑路、后台查询审核”,大大缩短了群众办理公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