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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局与市应急管理局共商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15 16:4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城市安全发展,7月14日下午,市局与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建设座谈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苏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实地调研了应急管理大数据指挥中心,现场演示了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并就安全生产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李大海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近年来,市局与市应急管理局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市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交流协作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有力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在立法层面,推进南京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文及配套规定理解与适用》编撰,推动出台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二是在普法层面,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宣传教育培养,着重开展面向企业尤其是危化品企业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在执法层面,加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力度。积极推动市、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专业师资力量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跨区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刑“两法”衔接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在公共法律服务层面,强化面向应急管理系统的法律服务。推动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的成立,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为应急管理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提供支持,为城市发展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冯苏指出,市应急管理局与市司法局一直以来交流合作密切,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希望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进一步深化协作、发挥合力,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共谋实策,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为城市安全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推动《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完善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深化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行刑衔接,完善安全生产刑事案件会商制度,以法治为最根本举措,推动依法治安、长治久安。

        市委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王庆,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广庆,市局一级调研员李道新,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