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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关系2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关系他们子女工作生活,是涉及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要按照适应需求、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思路,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个明显改善,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

        • 一 扩大养老床位有效供给

          落实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配建标准,优化城乡养老院布局,加大养老院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45张。落实养老服务用地土地供应计划。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要安排民政部门参加涉及养老院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工作。公共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步将不动产权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市场力量利用闲置资源和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 二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公共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机构运营,鼓励支持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用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业发展。将养老院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分类提高到每张床位0.51.5万元;将养老院综合运营补贴基准标准分类提高到每人每月200300元。鼓励老年大学在养老院设立教学点,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办学绩效给予一定奖补。

        • 三 全面推进医养融合

          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合作机制,鼓励养老院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经卫计部门验收合格,按医疗机构类型给予养老院5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采取激励措施,进一步提高养老院医护专业人才比例。适当提高医保定点康复护理院床日费用结算定额标准。

        • 四 提升养老院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实行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免费培训,提升养老院从业人员能力。按工作年限发放养老院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基础标准为每人每月100800元。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养老服务人员纳入“积分落户”对象。

        • 五 推动养老院配套设施升级改造

          加大养老院适老化改造力度,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养老院加装电梯,对符合条件并安装电梯的养老院,给予80%的一次性经费补贴。鼓励养老院运用信息技术开发多元、精准的服务项目,推进智能型养老院建设。

        • 六 鼓励养老院“开门办院”

          积极探索建立全市统一、权威的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开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机构,按照综合运营补贴标准同等补贴。鼓励养老院为长期照料失能老人的家庭亲属提供“喘息服务”,适当缓解家庭养老压力。

        • 七 满足困难老人入住养老院需求

          特困老人由政府全额托底保障。对入住养老院的失能或失智低保老人,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失能或失智低保边缘户老人,每人每月补贴400元。

        • 八 完善养老院价格管理体系

          养老院服务价格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公办公营养老院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养老院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规范养老院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鼓励和引导养老院让利于民、服务惠民,打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养老院。

        • 九 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长效监管

          建立完善全市养老院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养老院行业信用建设。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模式,加强对养老院价格、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活照料、膳食供应、精神文化服务等有效监管。完善以12349养老服务热线为基础的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透明服务、明白消费、实时监管”的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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