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南京市政协十四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南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不断重塑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努力探索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体现南京特点、彰显城市品质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
一、实践和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南京城市创新集聚度显着提升,创新已融入城市发展血脉、成为城市鲜明气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围绕“4+4+1”主导产业需求,按照以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和以创新链培育产业链的发展思路,形成了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政策体系。市委连续发布四个“一号文件”,并配套发布了实施细则予以执行,形成了较完整的“政策链”,保证了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协同性和递进性。
(二)科创企业森林初步形成。通过“移大树、育新苗、老树新芽”,完善科创企业森林成长机制,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显着提升。紫金山实验室取得原创性技术突破,有力支撑了国家网络安全和产业安全。高新技术企业增幅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年增长超10倍,初步形成了大、中、小企业梯次并进的创新矩阵。
(三)创新载体更具活力。打通创新全链条,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构建“巷、港、湾、园”多层次创新布局,产业发展空间与科创功能空间高度融合。全市累计组建新研机构409家,建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209家,备案众创空间353家,南京高新区在国家高新区排名连续5年实现争先进位。
(四)科技金融衔接更加紧密。持续强化金融支持创新的政策供给,扩大到集成股权融资、科技信贷、担保增信、资本市场等多元化、全链条的金融支持。2017—2020年,科技贷款余额增长92.5%;今年上半年,市转贷基金累计转贷153.01亿元,同比增长3.68%;“南京金服平台”当年新增注册企业超过3400家,累计实现债权融资527.8亿元、股权融资18.9亿元。
(五)引才聚才效果明显。完善柔性引才制度,逐步建立以企业薪酬、风投注资、运营绩效、知名榜单、专家举荐等为主要依据的综合评价体系。累计集聚科技顶尖专家218名,培育创新型企业家472名,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3715名,吸引9名诺奖图灵奖得主、132名国内外院士来宁创新创业。
(六)科技创新氛围浓厚。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00条》,积极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实行财政资金“拨改投”,推行“不见面审批”;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城市,完善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和违法侵权举报制度;强化信用激励约束,打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问题与短板
南京在推动创新发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等问题仍然存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仍需进一步突破。
(一)融入国家创新战略仍需进一步发力。首批挂牌的4家国家实验室,没有南京。国家已批复3个综合类和9个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苏州涉及2个,南京目前只参与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江苏平台组建。国家在长三角地区已布局了16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其中上海9个、合肥5个,南京仅1个。
(二)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仍需进一步增强。2020年企业创新调查资料显示,认为创新对企业生存和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企业数只有40%。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仅占全市总支出的61.3%,而深圳则超过90%。企业对创新认识不足、动力不强,原因在企业创新成本高、风险大,在政策扶持及兑现方面标准高、兑现慢。
(三)新型研发机构的运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新研机构主要功能仍为技术研发环节,对孵化科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和集聚高端人才等其他核心功能的探索不够深入。职业经理人的选配,还不能适应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在社会投资加大的情况下,科技人员持大股的特点难以保持。
(四)创新人才仍需进一步集聚。人才“见外率”较低,接轨国际的人才环境尚未形成,与深圳70%的青年人才留存率还有较大差距。人才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有影响力的创投机构较少,人才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队伍不够壮大。
(五)开放创新合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南京都市圈规划已正式发布,但仍需深化跨区域、跨省份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快破解行政壁垒和体制障碍,推动都市圈工作实质性开展。由上海、杭州、合肥等长三角9大城市组成的G60科创走廊,是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的重要“引擎”,而我市尚未加入。
(六)创新生态仍需进一步优化。在“2020中国创新创业城市生态指数研究报告”中,南京在政策扶持指数方面与排名首位的深圳差距较大。市委创新办统筹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需进一步强化,双创政策精准度、普适度、满意度、落实便利度需进一步提高,对新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差别化考核还不够精准。财税金融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金融对种子期、初创期等早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还不足。
三、对策及建议
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劲科技支撑,以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抓手,以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加快把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产业优势,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
(一)抢抓机遇,进一步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1. 积极争创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支持紫金山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充分发挥汇聚的国内顶尖科研团队作用,支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建设若干综合类和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催生以技术创新为引领、经济附加值高、带动作用强的重要产业,形成若干具有广泛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创新高地。
2. 主动支持中科院南京麒麟区域创新高地建设。抓住中科院与我省合作机遇,引入与产业相配套的创新载体,促进全市创新协同向纵深推进。密切与中科院相关机构合作共建,不断提升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产业赋能的能力。以中科院为引领,按照国家研究中心的标准,建设水土环境、资源利用、空天信息等前沿科学与交叉技术研究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创建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争取科技创新的更多资源,力争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落户我市。积极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主动与G60科创走廊对接,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引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能力。
(二)多措并举,不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3.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人才团队持大股,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引入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通过约定表决权差异化安排,试点同股不同权机制。建立政府股权投资收益面向高校院所、新研机构的返奖机制。推动技术、产业“双向拓展”,反哺基础应用研究,引导新研机构裂变孵化,带动科创企业集聚。准确界定新研机构孵化企业资质,防止借助商业合作贴上孵化企业标签进行政策套利,防止知识产权与股权相脱离,导致研发成果与孵化企业不受股权约束而迁移的问题。
4. 激发企业活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优化科创企业培育机制,探索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奖补递增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围绕前沿、关键、核心的共性“卡脖子”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把握科创企业成长生命周期,提高梯次培育精准度,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库,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上市和并购。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鼓励中小企业专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
5. 激发园区活力,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深化高新区体制改革,探索独具特色的高新区统筹发展机制。加快构建高新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园区差异化、特色化、绿色化发展。探索城区“硅巷”和都市工业园融合,实施校地共建“创新港”,推动内生动能转换和产城融合升级。实施南京高新区、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区”联动创新,在离岸研发、创新合作、境外创新产品首用、特色产业培育、人才引进培育以及科技金融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
6. 激发行政活力,实现取舍有度的长期性发展。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企业的差异化经营风险和发展诉求,打造多层次、特色化创新支持体系,淡化行政手段对企业的直接影响。政策进退宜实行梯度退坡,政府要有“做天使”的胆识和胸怀,在企业发展或研发最困难的阶段,积极地“进”,主动对接、精准服务,给予资金扶持和创投资金引导,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当企业进入常态化经营后,政府应坚持不以股权盈利为目标,主动地“退”,将企业交给市场、让市场发现价值,使社会资本、金融手段成为更有效的激励形式。深化科技创新赋能社会发展,实施“双碳”科技攻关计划,强化疫情防控科技创新支撑,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三)务实高效,努力打造最优创新平台
7. 加大对共性平台建设支持。打造“公共技术服务集成超市”,为“技术平台提供方”与“企业需求方”搭建桥梁、营造公平良好的交易环境。发放“南京创新服务券”,为企业的创新研发提供服务。持续开展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工作,每年遴选一批创新产品纳入《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通过线下推介活动和线上推广应用,拓展创新产品供需信息渠道,助力上下游产业链创新成果资源对接。
8. 建立“科技创新+场景应用”机制。围绕新产品示范应用、新技术验证和新市场培育等功能,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领域,市、区(园区)联动打造一批示范作用强、建设成效好的应用场景。通过创新产品评价推广,为更多场景提供优质解决方案,推动创新激励从产品应用向场景创新转变。
9. 放大省市技术(产权)交易所效能。以成果“数智化”转型为导向,为技术交易订立交易物权属、交易物本身和交易物价值三个“数据维度”。以交易结算为依托,搭建信息化系统,实现从登记受理到资金结算并出具凭证的交易流程。构建科研成果托管CRO(合同研究组织)模式,派驻员工或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与签约托管的高校院所协同办公,完成对其科技成果全方位的盘点、梳理、分级分类工作,加速科研成果从“书架”到“货架”的进程。
10. 推动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定期对高校院所研究成果进行概念验证前期评价,实施统一的高校概念验证资助计划,或者在既有资助计划的基础上增加概念验证专项费用。提供种子资金、商业顾问、创业教育等对概念验证活动的个性化支持,前移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分担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孵化的早期风险,使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更加完整。
(四)厚植热土,汇集创新人才资源
11.构建开放引才用才体系。在“海智湾”建设上,一手抓前端引进,广泛借力人力资源机构、海外校友会等第三方力量,拓宽引才途径;一手抓后端承接,打造高品质硬件设施和接轨国际软环境,畅通人才事业接续渠道,让人才了解南京、留在南京。在“百校对接计划”推进上,更大程度发挥各区(园区)的主体作用,推动各区(园区)与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强化考核正向激励作用。
12. 营造一流人才发展生态。优化公共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风创投、科技中介等市场化服务,更大力度支持人才企业发展。统筹全市资源,切实解决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等人才关切问题,通过“一人一策”锁定和支持顶尖人才,扩大紫金山英才卡覆盖面,提高办理便捷度、优化服务功能。
(五)久久为功,持续优化创新环境
13. 优化财税金融环境。一是加大基金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基金与各园区、科研院所、新研机构的对接,广泛征集和扩大项目储备,鼓励基金以直投为主;支持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市场创新发展,探索推进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平台试点。二是完善增信措施。建立科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支持银行依据企业积淀的数据资源提供相应贷款;加大投贷联动,助力新研机构和科创企业获取贷款支持。三是优化减税降费措施。从获取政策信息、简化申报流程、发挥中介机构咨询服务作用、消除企业对税务风险的顾虑等方面优化服务;对非主观故意慎用处罚手段,就低掌握自由裁量权。四是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在充分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房产、司法、环保等政务数据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和产品。
14. 优化营商环境。以营造审慎包容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全方位提高政府效率和服务效能。一是统一政策发布平台。加快推进“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涉企政策统一平台发布。二是开展政策解析。分行业、分类别建立重点企业库,进行“标签化”管理,组织专家、社会化服务机构对最新政策进行解析,并精准推送至企业。三是加强政策兑现。简化政策申报流程、优化服务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推进惠企政策“即申即办”“免申即享”。四是构筑政策护城河。增强保护国有知识产权意识,科学合理界定创新活动中政府知识产权的边界,依法保护政府投资所形成的知识产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注重实效,强化创新治理体系建设
15. 强化市委创新委的统筹协调职责。持续突出党委对创新工作的领导,完善并固化创新体系顶层组织架构,统筹规划创新名城建设总体任务,系统优化提升创新治理能力和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强化创新委及办公室实体化运作,高效发挥参谋、统筹、协调、执行、督导作用,进一步凝聚全市之力共抓创新。
16. 强化对创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对市委有关创新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照文件要求和责任分工,逐条逐项进行审核和梳理。对于定量的要求,要有相应的量化考核;对于定性的要求,要有具体措施和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坚决杜绝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