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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委办关于中石化扬子石化“3.30”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宁安委办〔2017〕43号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14 15:0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各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017年3月30日17时16分左右,中石化扬子石化烯烃厂1#乙烯装置丙烯泵着火,起火点位于储罐区南侧丙烯中转泵。经初步分析,起火原因是GA425C泵出口法兰垫片密封失效,丙烯泄漏引起火灾。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经消防官兵全力扑救,现场明火于当天20时45分左右被扑灭 。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查清事故原因、依法查处事故责任,并立即开展危化品罐区及化工原料泄漏排查,深入推进危化品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安全执法监督力度,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决定对近期开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布置,并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和专家会诊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遏制我市近期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多发态势,决定将2月14日下发的《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监〔2017〕25号)中涉及的安全大检查的时间顺延如下:

          起止时间:2017年4月8日至2017年11月底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8月底前)

          第三阶段:督查巩固阶段(11月底前)

          各区(开发园区)应在前期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在第一、二阶段结束前向市安委办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市安委办将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对重点区(开发园区)展开督查。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结合近期的事故教训,本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重点除了前期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等6个方面外,特增加如下内容:

          ㈠危化品罐区:储罐是否按规范设置超温、超压、超液位、紧急切断、SIS系统等;倒罐、清罐、切水、装卸车等环节管理落实情况;罐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装置的安装运行情况;岗位人员对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情况等。

          ㈡化工物料泄漏:是否落实《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的要求,加强危化品泄漏管理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安全检查表,将危险物料泄漏列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日常安全巡查的内容;是否开展泄漏风险辨识与评估,制定和完善重点装置、重要部位危险物料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并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

          ㈢承包商管理: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纳入企业统一管理,从严审查承包商资质;是否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合格培训;企业是否与承包商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㈣粉尘:涉及粉尘企业是否对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排查整治,未知物性的可燃物质粉尘要进行检测分析,掌握其爆炸极限和引爆能量值,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粉尘安全隐患。

          ㈤设备管理:设备是否完整,安全附件及附属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各部件的连接是否紧固,无松动;设备运转振动及噪音是否正常;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密封泄漏是否符合规定;管路及附件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管路敷设是否整齐,连接稳固,是否有用铁丝、绳子捆绑的现象,多余管路是否及时拆除;电动机的接线及接地线、接零线是否牢固。车间内配电室应设置防鼠装置;设备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检修、维护,相关记录齐全。

          ㈥变更管理:是否制定并完善变更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各类变更事项;变更前是否进行危害辨识和评估;变更评估辨识出的安全风险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做好两个结合,有效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做好与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结合。各区(开发园区)可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通盘考虑,将大检查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中去,并结合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是做好与“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会诊工作的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会诊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各区(开发园区)安监部门,对全市100家 “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式检查,该项工作即将开展。相关区(开发园区)可对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细致梳理,将两项工作合并实施。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