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区安委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质量,促进“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的建立与落实,省安委办联合督查组拟于8月初对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与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迎检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的范围
㈠依据“四不放过”原则,检查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㈡依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苏安办﹝2018﹞37号),检查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是否规范。
二、专项督查的内容
㈠事故信息报告、统计是否符合规范;
㈡事故原因分析是否客观、准确;
㈢事故处罚、责任追究是否全面落实;
㈣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专项督查的方式和安排
㈠自查自纠
7月份,各区政府要对2017年以来属地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起事故、逐个责任单位、逐个责任人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照规定予以自纠;对于区级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要有完整的资料(含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结案批复、公示情况、处罚追责等)。7月25日前,各区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市安监局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处(电话传真:02583630327)。
㈡迎接检查
各区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相应的迎检准备工作,内容包括汇报材料、事故调查报告汇总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封面及汇总表)、年度评估报告。8月份初,省安委办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含专家),对我市部分区2017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抽查,尤其是事故处理和防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各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的迎检工作,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要结合实际,制定细致的迎检工作方案、资料准备,全面摸清底数,查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每个环节依法依规落到实处。
㈡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开展对生产安全事故全方位、全过程专项督查,涉及部门、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尤其是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各不相同,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此次专项督查的迎检准备工作。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