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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防台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责任编辑: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25 16:1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市各相关单位,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报,今年第六号台风“烟花”(强台风级)将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自浙江象山县向北偏西方向 移动,受其影响我市自724日起风力将增大,最大风力陆上8-10级,水面9-11,并伴有中雨到大雨,局部暴雨,结合当前防汛防台风严峻形势,为防止强降雨、雷击、强风、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现 就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防台防汛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应对,准确分析研判

        各相关部门、各板块要高度重视强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安全防 范工作,充分认识在极端天气下,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极易发生次 生灾害引发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积极会同气 象部门会商研判,督促管辖范围内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危化 品企业密切关注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采取监测和相应 的防范措施,提前按照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准备好各类应急物资, 预测和研判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风险,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重大风险、重点设备、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隐 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二、重点摸排,严格管控,做好安全防范

        一是各相关部门、各板块要会同镇(街)和园区,督促涉及 剧毒化学品的企业,严格落实“五双”管理要求,包装、储存场所和监控报警设施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督促涉及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全面摸排,要求相关企业对于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储存仓库、储罐、包装桶、瓶等,应严格落实防潮湿、防水措施,防止因台风、雷雨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的危险化学品意外流失或外泄事件。涉及易燃易爆、遇潮发热、毒害品等企业在台风、汛期期间应合理减少储存量,尽可能做到“零储存”。

        二是各相关部门、各板块要会同镇(街)和园区,督促涉及 危化品企业对所有设备、电气、仪表等防雷接地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核查,全面检测防雷接地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做到无一疏漏,每一处都合格;对变压器、电缆、电动机、电气元件接触点等做好温度检测,防止超温;对变配电室、开关站、接线盒、轴承等做好防雨防水工作,并做好雨后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工艺 控制,确保安全阀、爆破片完好,不得因超温超压造成物料泄放,对高空放空点进行重点控制,防止泄漏雷击着火。

        三是各相关部门、各板块要会同镇(街)和园区,督促涉及危化品企业在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停止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等特殊作业,督促企业强化气瓶安全管理,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暴晒、雨淋、水侵,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卧放。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隔离围档、脚手架、临时工棚、起重塔吊等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加固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换腐蚀严重的管道、法兰、设备、设施等,防止台风损坏设备设施,引起危险物料的 跑、冒、滴、漏。

        四是各相关部门、各板块要会同镇(街)和园区,督促辖区内涉及危化品企业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充实抢险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发生停电事故时能够正确处理,能将影响降至最低,遇到紧急汛情时,要根据应急预案安排生产或紧急停车。

        五是各相关部门、各板块要会同镇(街)和园区,督促辖区内涉及危化品企业全面检查厂区的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排水沟、渠、口等,及时进行疏浚,确保通畅。加强污水处理装置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始终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加强外排废水污染因子检测,做到达标排放。雷雨暴雨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实现雨污、清污分流,防止污水串入雨水排放系统,及时处理厂区及装置区内低洼处积水,确保排涝设施完 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全力以赴,加强值守,严防事故发生

        各相关部门、各板块要督促各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台风、防汛期间企业领导干部必须24小时带班值守,加强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及时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协调处理各种异常、突发情况。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对重大险情或灾害事故,要果断决策,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各相关部门、各板块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管辖范围内涉及 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名单及应急处置措施.docx



                                         南京市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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